限在教育立場,父母親應重視孩子的性向與興趣,順應孩子的志向去發展,並藉由陪伴、不干涉方法,經營孩子的「主動學習」氛圍。另父母親不干涉孩子的方法,應特別跟孩子協議「約法三章」之規定,這就是「界限」;自由開放的學習環境,必須在雙方協議可接受範圍內進行運作,也就是在有為法中執行無為法,每個角色在自己的軌道中盡職運行,即可避免親子衝突。
 
第九屆 黃天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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